办理条件
1.护照距有效期满半年或不足半年;
2.护照签证页用完;
3.护照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公安机关予以换发;
4.护照被涂改,已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处罚执行完毕3个月;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办理材料
1.原有效护照及其主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
4.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单位出具意见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5.符合公安部出入境专用规定要求之照片3张。
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结护照换发手续后,应收回持照人原持用的护照,裁去右上角,交还申请人。持照人护照签证页已用完,需要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可以将原护照封面、封底剪去右上角,与新护照同时使用(前往国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面见申请人、审核申请材料、收费、网上传输受理数据———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扫描照片、确认收费、打印票据、网上传输审批数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特快专递寄至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通知申请人或将护照寄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人凭黄色回执单领证。
注:
1、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出国(境)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供与出境事由相关的材料及影印件。 由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申请人并进行有关询问;
2、 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的申请表一份和一张近期直边照片,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照片规格为:48MM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3、 审核机关根据对受理工作情况的审核,对申请人出国申请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通知申请人、受理机关和有关单位。
办理地点
阿坝州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马江街208号
咨询电话:0837-2823132
投诉电话:0837-28251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9:00-12:00、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境申请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边远山区为30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奔丧;
(3)、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
(5)、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护照换发:16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