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有曾用名的;
2、换发记录
3、护照换领的;
4、护照补发的;
5、护照延期
办理材料
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4.由于身份证号码变更需对原身份证号所办理护照加注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面见申请人、审核申请材料、收费、网上传输受理数据———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扫描照片、确认收费、打印票据、网上传输审批数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特快专递寄至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通知申请人或将护照寄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人凭黄色回执单领证。
注:
1、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出国(境)申请表;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供与出境事由相关的材料及影印件。 由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申请人并进行有关询问;
2、 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的申请表一份和一张近期直边照片,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照片规格为:48MM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3、 审核机关根据对受理工作情况的审核,对申请人出国申请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通知申请人、受理机关和有关单位。
办理地点
阿坝州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马江街208号
咨询电话:0837-2823132
投诉电话:0837-28251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9:00-12:00、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境申请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边远山区为30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奔丧;
(3)、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
(5)、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费用:
护照延期、加注:20元/证次